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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11個皇室家族收養的男孩,有資格繼承皇位…皇室女性成員的丈夫和子女仍然是平民。
2026/06/2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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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皇室成員人數充足,政府計劃在本屆國會通過一項《皇室法》修正案,其全部細節現已公佈。該修正案擬允許收養作為例外情況,並新增第六章,明確規定原11個皇室家族中年滿15歲的男性「可以被收養」。修正案還規定,透過收養出生的男性有資格繼承皇位。
眾議院議長森利昌(右二)等人出席執政黨與在野黨聯席會議,商討確保皇室成員人數達到要求後,在東京千代田區回答記者提問(25日)。 = 攝影:米山要
《皇室法》共分五章三十七條。擬議的修正案將增設第六章,內容為“收養皇室男性成員”,其中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只有年滿十五歲且“無配偶或子女”的男性才能收養皇室成員。收養後,被收養者即成為皇室成員。收養對象包括“王子、公主、皇室公主、國王、女王和王后(不包括皇太子和皇太子妃)”,並規定收養須經“皇室會議”審議。
關於王位繼承資格,法院明確指出,養子本人不具備繼承資格,因為規定王位繼承順序的第二條「不適用於」他。另一方面,法院明確指出,第二條適用於養子的後代,王位繼承「應按照實(養子親生家庭)的血統進行」。
《皇室法》第一條規定,皇位繼承由男性後裔繼承,並明確規定,如果養子的男性後裔是男性,則有資格繼承皇位,繼承順序由歷代皇室家族的血統決定。
另一方面,允許皇室女性成員婚後保留皇室身份的提案將刪除第十二條及其他規定婚後放棄皇室身份的條款。婚後仍留在皇室的皇室女性成員的「丈夫和子女」仍將保持平民身份,因為該提案沒有規定平民的丈夫可以成為皇室成員。此外,《基本居民登記法》也將進行修訂,將皇室女性成員納入該法的適用範圍。